一、竞赛名称:2024年开创者“铁鹰四关”鸽王大奖赛(秋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开创者赛鸽俱乐部
(二)监管协会:天津市信鸽协会
三、报名费10000元,5枚一组,共定制15000枚。
(一)同一参赛鸽舍同一参赛会员领取10枚连续号段专环即获参加团体赛资格,参赛会员领取专环时须缴齐全部参赛报名费用。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1日开始,2024年3月30日截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四、参赛条件:
(一)认同并自愿遵守本规程的各级信鸽协会会员,经报名、注册成为主办单位会员即可参赛。
(二)参赛鸽必须佩戴本赛事专供号段比赛足环和配发的封闭式电子足环。
(三)参赛会员可自主选择寄养鸽舍参赛。
(四)参赛鸽舍位置必须位于天津行政区内,并且到本次比赛司放地空距符合《规则》中规定的中距离比赛项目空距要求。
(五)参赛会员必须实名,否则影响参赛者权益。如:XXX舍+XXX。
五、比赛项目、空距、时间:
(一)比赛项目:1、资格赛;2、团体赛(大团体、小团体);3、精英赛;4、单羽赛;5、多羽赛;6、雌组;7、雄组;8、育种技能;9、配对技能;10、鉴赏甄别技能;11、养训技能;12、鸽王赛(双关、三关、四关);
(二)空距、时间:
1、各关集鸽时间和地点
资格赛集鸽时间:具体时间赛前通知
第一关集鸽时间:2024年10月18日
第二关集鸽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第三关集鸽时间:2024年11月01日
第四关集鸽时间:2024年11月08日
注:第一至第四关比赛集鸽,参赛会员须携全部参赛鸽、鸽钟、测试环于集鸽当日下午14时10分前到达比赛集鸽地点。集鸽当日14时10分参赛鸽未到集鸽地点,迟到1、分钟则鸽钟加时1分钟,以此类推,迟到几分钟则鸽钟加时几分钟。参赛会员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鸽地点,须提前与主办单位报备。
2、集鸽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洼基地开创者(天津)秋季国际赛鸽俱乐部。
3、各关比赛距离、比赛地点及比赛时间
(1)资格赛:200公里
时间:2024年9月底至10月初,具体时间及规定赛前通知。
(2)单关赛四个司放地分别设在:第一关河南原阳地区(500公里)、第二关河南郑州地区(550公里)、第三关河南新乡地区(500公里)、第四关河南封丘地区(500公里)。
第一关比赛时间:2024年10月19日
第二关比赛时间:2024年10月26日
第三关比赛时间:2024年11月02日
第四关比赛时间:2024年11月09日
比赛空距不得低于本条设定的空距。
六、参赛鸽注册:
(一)第一次注册(幼检):在参赛鸽第一根飞行主羽脱落前,注册后,如参赛鸽发生意外,可通知主办单位重新注册。主办单位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注册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下午17时。
(二)参赛鸽进行第一次注册时,参赛会员须租用主办单位指定比赛计时设备(含一套鸽钟、一块扫描板)押金2000元。赛后检验如无损坏,全额退款。参赛会员领取计时设备后,须将鸽钟插上电话卡并与扫描板连接通电,每日保持鸽钟信号、定位均正常,如有异常可联系13426225975(微信同步)。
(三)参赛鸽自第一次注册之日起,参赛会员须每周连续3日上传家飞扫描记录。主办单位将不定期抽查参赛鸽舍,参赛会员务必予以配合。若参赛会员不按要求上传家飞数据或不予以配合抽查工作,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参赛鸽舍的全部参赛鸽比赛资格。
(四)第二次注册(总检):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17时。
(五)注册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洼基地开创者(天津)秋季国际赛鸽俱乐部。
(六)注册流程:为参赛鸽登记存档、膀印滚章、照相。注册结束后,注册专用滚章当众销毁。未经两次注册的参赛鸽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
(一)集鸽工作由监赛协会当值裁判员执行,核对环号信息、盖暗记章、贴密封胶贴入笼,司放、监放、查验参赛鸽舍及成绩审定工作。集鸽过程中对丧失飞行能力的赛鸽、戴足环的脚有明显变形的不得上笼。
(二)本次比赛最终成绩以裁判长签字的成绩数据为准,网络成绩仅供参考。
(三)本次比赛为多关赛,共设四关比赛,每关比赛时间间隔七天。如第一关比赛遇特殊情况延期,第二关、第三关、第四关比赛日期自动顺延。
(四)集鸽以中央气象台官网发布的天气预报为依据,如遇司放地天气达不到《规则》中规定的放飞条件,主办单位将更改集鸽时间,集鸽前三日通知。
(五)为严防作弊,每关比赛均采用封闭参赛鸽足环的措施。各关比赛结束后三小时内,所有参赛会员须携当日归巢鸽及计时鸽钟到主办单位报到,查验参赛鸽、更新数据,若发生参赛鸽足环密封胶贴破损,将取消该参赛鸽比赛资格。
(六)各关比赛开笼条件、报到要求及特殊情况处理机制:
1.第一关
(1)放飞条件:
比赛开笼放飞条件依照《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如比赛放飞当天的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2)本关比赛有效报到要求:参赛鸽比赛报到成绩需达到飞行分速520米/分钟,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参赛鸽将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3)计时规定:比赛计时为开笼当日(天津地区)日落时间后半小时停钟,次日(天津地区)日出时间前半小时启钟。
(4)本关比赛成绩判定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机制:
①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参赛鸽归巢羽数不足210羽(含210羽),比赛结束。单关赛按本关比赛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所有实际剩余奖金由该比赛项目本关上笼鸽均分。
②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比赛结束,退还参赛会员全部参赛报名费用。
③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参赛鸽归巢羽数超过210羽,比赛继续进行。
2.第二关
(1)放飞条件:
比赛开笼放飞条件依照《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如比赛放飞当天的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2)本关比赛有效报到要求:参赛鸽比赛报到成绩需达到飞行分速580米/分钟,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参赛鸽将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3)计时规定:比赛计时为开笼当日(天津地区)日落时间后半小时停钟,次日(天津地区)日出时间前半小时启钟。
(4)比赛成绩判定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机制:
①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参赛鸽归巢羽数不足210羽(含210羽),比赛结束。单关赛按本关比赛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鸽王赛、团体赛、最佳教练员奖、职业鸽舍公开赛以第二关有效归巢参赛鸽的前两关综合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所有实际剩余奖金由该比赛项目本关上笼鸽均分。
②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所有实际奖金由该比赛项目第二关上笼鸽均分。
③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参赛鸽归巢羽数超过210羽,比赛继续进行。
3.第三关
(1)放飞条件:
比赛开笼放飞条件依照《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如比赛放飞当天的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2)本关比赛有效报到要求:参赛鸽比赛报到成绩需达到飞行分速520米/分钟,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参赛鸽将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3)计时规定:比赛计时为开笼当日(天津地区)日落时间后半小时停钟,次日(天津地区)日出时间前半小时启钟。
(4)比赛成绩判定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机制:
①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参赛鸽归巢羽数不足210羽(含210羽),比赛结束。单关赛按本关比赛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鸽王赛、团体赛、最佳教练员奖、职业鸽舍公开赛以第三关有效归巢参赛鸽的前三关综合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所有实际剩余奖金由该比赛项目本关上笼鸽均分。
②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所有实际奖金由该比赛项目第三关上笼鸽均分。
③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参赛鸽归巢羽数超过210羽,比赛继续进行。
4.第四关
(1)放飞条件:
比赛开笼放飞条件依照《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如比赛放飞当天的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2)本关比赛有效报到要求:参赛鸽比赛报到成绩需达到飞行分速520米/分钟。
(3)计时规定:比赛计时为开笼当日(天津地区)日落时间后半小时停钟,次日(天津地区)日出时间前半小时启钟。
(4)比赛成绩判定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机制:
①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参赛鸽归巢羽数不足鸽王赛取奖名次,单关赛按本关比赛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鸽王赛、团体赛、最佳教练员奖、职业鸽舍公开赛以第四关有效归巢参赛鸽四关综合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所有实际剩余奖金由该比赛项目本关上笼鸽均分。
②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所有实际奖金由该比赛项目第四关上笼鸽均分。
八、奖励名额及奖金分配:
(一)资格赛:所有参赛鸽必须参加,比赛放飞日选择晴或多云天气(这种天气覆盖整个比赛沿线)。报到截止时间为开笼当日日落时间后半小时,比赛结束后三小时内,所有参赛会员须携带当日归巢参赛鸽及计时鸽钟到主办单位报到。不参加资格赛的参赛鸽,将失去继续参赛的资格。
(二)单关赛以主办单位为中心,基本空距为 500-550 公里,比赛时间采取连续(间隔一周)四次比赛。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各关前 10 名各发奖杯一樽)
(三)鸽王赛:按同一羽参赛鸽在四个单关赛中所获综合平均飞行分速数值计算(参赛鸽四关总飞行距离除以总飞行时间),高者排名列前,如分速相同,则以第四关名次高者成绩列前。鸽王赛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若发售比赛专环数量超过保底售环6000枚,每增售10枚专环追加一个奖励名额,奖金1.8万元。
(四)团体赛:具备团体赛资格的参赛鸽所获鸽王赛名次排列成绩为准,获奖羽数多者成绩列先(至少2羽或2羽以上)。如获奖羽数相同,以团体获奖鸽中获奖名次最前一羽赛鸽比较成绩,名次前者列先。团体赛录取前10名获奖,第一至十名奖金均为10万元,各发奖杯一樽。
(五)最佳教练员奖:(全会参赛鸽舍均可参加)购满12个团体(120 枚)专环的参赛鸽舍具有“最佳教练员奖”的参赛资格,报名截止日前确认“最佳教练员奖”参赛团体的全部环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以具备“最佳教练员奖”参赛资格的参赛鸽所获鸽王赛名次排列成绩为准,获奖羽数多的参赛团体成绩列先(至少2羽或2羽以上)。如获奖羽数相同,以参赛团体获奖鸽中名次最前一羽赛鸽比较成绩,名次前者列先。最佳教练员奖录取前三名获奖,第一名50万元,第二名30万元,第三名20万元。(主办单位承担本赛项全部奖金)
(六)职业鸽舍公开赛
本赛项仅限开创者(天津)秋季国际赛鸽俱乐部院内1—27号职业鸽舍参赛。
(七)单羽、多羽、技能项目比赛
设多场综合赛、单场赛、配对技能赛、育种技能赛、养训技能赛、精英赛、团队寄养赛等比赛项目。
九、获奖鸽归属
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及获奖鸽拍卖会,所有鸽王赛有效获奖鸽由比赛主办单位安排拍卖,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比赛主办单位。
十、纠纷调解机制与熔断:
(一)纠纷调解机制;
(二)熔断机制;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时比赛予以中止。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自然灾害,如台风、海啸、洪水、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
②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因公共安全社会进入紧急状态、体育行政部门执行政府决定、刑事司法介入;
③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疫情、骚乱等。
以上情形,由监赛协会决定中止比赛并予公告,协会不因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宜
(一)所有参赛会员在参赛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本次比赛专环一经领购,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购,遗失、损坏均不予以增补。
(三)比赛中如发现人为损坏参赛鸽电子环及计时设备,主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全部成绩,参赛费不予退还。
(四) 为防止作弊,赛事期间,参赛鸽发生以下情况均属违规行为:
1.佩戴的专环及电子环异常,佩戴专环及电子环的脚趾部位明显肿胀或脚趾缺失;
2.易碎贴破损,无暗章或与比赛印记不符;
3.剪羽,携带标记物,超常规飞行。
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或对参赛鸽有任何违规作弊质疑,将移交赛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涉事参赛鸽比赛资格和全部成绩,参赛费不予退还。
(五)所有参赛会员须无条件接受主办单位不定时抽检,拒绝抽检两次的参赛鸽舍,主办单位将取消当事参赛鸽舍的全部参赛鸽比赛资格,参赛费不予退还。此外,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参赛鸽进行防作弊抽检,所有参赛会员必须无条件接受。
(六)赛事期间,参赛会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配合主办单位工作人员每个阶段的工作。若因通讯受阻而导致赛事流程无法正常开展,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当事参赛鸽舍的全部参赛鸽比赛资格,参赛费不予退还。
(七)比赛期间如遇疫情、灾情、重大交通意外以及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时,主办单位可因实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待解除而实行延期或无限期推迟举办比赛。延期举办的比赛属于相同条件下的公平竞争行为,参赛会员不得以赛季变更为由提出异议。
(八)如放飞途中因灾情、重大交通意外或不可控因素造成参赛鸽意外伤亡,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参赛会员如遇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本次比赛,须向主办单位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经主办单位认可后依据实际情况退还该参赛会员的报名参赛费用,同时进行官网公示,并依据退还的报名参赛费相应递减取奖名额及奖金。
(十)凡购领专环的参赛会员均视为对本竞赛规程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本竞赛规程作为合同即刻生效,主办单位和参赛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条款内容。
(十一)凡位于国家相关部门所划定的“禁空区域”内的鸽舍,不得参加本赛事,“禁空区域”内鸽舍不得购买本赛事的参赛专环。
十二、依据《规则》《中国社会赛事信鸽公棚、寄养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须遵守中国信鸽协会相关规定。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天津市信鸽协会。
一、报名截止时间:
四关综合(第一、第二关、第三关、第四关):2024年3月30日24时
三关综合(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2024年5月25日24时
双关综合(第一关、第二关):2024年6月30日24时
首 关(第一关):2024年8月03日24时
各赛项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参赛项目参赛单交予主办单位,并缴纳全部报名费用的10%作为定金。报名结束7日后,参赛会员可去主办单位领取临时项目明细。如未在7日内缴纳定金,主办单位有权废除该参赛会员本次项目赛参赛资格。下一关赛项报名前缴纳本次项目赛剩余全部款项,如未按时缴纳项目赛剩余报名费用的参赛会员,主办单位将拒绝其参加其他项目赛。本次项目赛报名作废,定金不予退还。
二、单羽赛
(一)单羽组
1.比赛项目:初级组、次级组、中级组、初高级组、高级组、超高级组
2.报名费用:1000元、2000元、5000元、8000元
3.比赛方法:
(1)四关综合:以单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2)三关综合:以单羽赛鸽三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双关综合:以单羽赛鸽双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4)首 关:以单羽赛鸽第一关赛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4.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1) 初级组:当参赛鸽50羽(含)以下时,取一名:
一名:总报名费90%
(2)次级组:当参赛鸽51-100羽(含)时,取三名:
一名:总报名费45% 二名:总报名费27% 三名:总报名费18%
(3)中级组:当参赛鸽101-200羽(含)时,取五名:
一名:总报名费29% 二名:总报名费22% 三名:总报名费18%
四名:总报名费12% 五名:总报名费9%
(4)初高级组:当参赛鸽201-400羽(含)时,取八名:
一名:总报名费19% 二名:总报名费16% 三名:总报名费13%
四名:总报名费11% 五名:总报名费10% 六名:总报名费8%
七名:总报名费7% 八名:总报名费6%
(5)高级组:当参赛鸽401-800羽(含)时,取十名:
一名:总报名费16% 二名:总报名费14% 三名:总报名费11%
四名:总报名费10% 五名:总报名费9% 六名:总报名费8%
七名:总报名费7% 八名:总报名费6% 九名:总报名费5%
十名:总报名费4%
(6) 超高级组:当参赛鸽超过800羽时,取十二名:
一名:总报名费13% 二名:总报名费12% 三名:总报名费11%
四名:总报名费10% 五名:总报名费9% 六名:总报名费8%
七名:总报名费7% 八名:总报名费6% 九名:总报名费5%
十名:总报名费4% 十一名:总报名费3% 十二名:总报名费2%
(二)三羽配对技能赛
1.报名费用:5000元/羽,每组三羽(均有资格参赛)。
2.比赛方法:由参赛会员选定同一鸽舍同一名下任意三羽赛鸽组成一参赛组
(相同环号不得重复报名)。
(1)四关综合:以单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2)三关综合:以单羽赛鸽三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双关综合:以单羽赛鸽双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4)首 关:以单羽赛鸽第一关赛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按照报名参赛鸽组数除以100所得整数+1来决定取奖名额,每个整数获奖名额奖金135万元(15000),+1获奖名额领取整数以外实际剩余参赛鸽组数报名费的90%。
(三)单羽初级养训技能赛
1.报名费用:1000元、2000元
2.比赛方法:
(1)四关综合:以单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2)三关综合:以单羽赛鸽三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双关综合:以单羽赛鸽双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4)首 关:以单羽赛鸽第一关赛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按照报名参赛鸽组数除以100所得整数+1来决定取奖名额,每个整数获奖名额奖金9万元(1000)、18万元(2000),+1获奖名额领取整数以外实际剩余参赛鸽组数报名费的90%。
(四)单关单羽高级养训技能赛
1.报名费用:3000元、5000元
2.比赛方法:
(1)第四关赛:以单羽赛鸽第四关单关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2)第三关赛:以单羽赛鸽第三关单关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第二关赛:以单羽赛鸽第二关单关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4)首 关赛:以单羽赛鸽第一关单关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按照报名参赛鸽组数除以100所得整数+1来决定取奖名额,每个整数获奖名额奖金27万元(3000)、45万元(5000),+1获奖名额领取整数以外实际剩余参赛鸽组数报名费的90%。
三、多羽赛
(一)双羽组
1.报名费用:3000元一组,每组两羽。
2.比赛方法:由参赛会员选定同一鸽舍同一名下任意两羽赛鸽组成一参赛组
(相同环号可重复报名)。
(1)四关综合:以两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两羽,以单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2)三关综合:以两羽赛鸽三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两羽,以单羽赛鸽三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双关综合:以两羽赛鸽双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两羽,以单羽赛鸽双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4)首 关:以两羽赛鸽第一关赛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两羽,以单羽赛鸽第一关赛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按照报名参赛鸽组数除以50所得整数+1来决定取奖名额,每个整数获奖名额奖金13.5万元,+1获奖名额领取整数以外实际剩余参赛鸽组数报名费的90%。
(二)三羽组
1.报名费用:5000元一组,每组三羽。
2.比赛方法:
由参赛会员选定同一鸽舍同一名下任意三羽赛鸽组成一参赛组(相同环号可重复报名)。
(1)四关综合:以三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三羽,以两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两羽,以单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2)三关综合:以三羽赛鸽三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三羽,以两羽赛鸽三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两羽,以单羽赛鸽三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双关综合:以三羽赛鸽双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三羽,以两羽赛鸽双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两羽,以单羽赛鸽双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4)首 关:以三羽赛鸽第一关赛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三羽,以两羽赛鸽第一关赛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两羽,以单羽赛鸽第一关赛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按照报名参赛鸽组数除以50所得整数+1来决定取奖名额,每个整数获奖名额奖金22.5万元,+1获奖名额领取整数以外实际剩余参赛鸽组数报名费的90%。
四、单羽中级养训技能赛、单羽育种技能赛、三羽育种技能赛、精英赛
(一)单羽中级养训技能赛
1.报名费用:5000元一组,每组一羽,分四次缴纳。
第一次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0日,报名费用500元。
第二次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报名费用1000元。
第三次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报名费用1500元。
第四次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03日,报名费用2000元。
2.比赛方法:以单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凡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间断缴纳赛前报名费用并填写参赛单的同一羽赛鸽,均有参赛资格。如果缴费期间中断缴费视同弃权,前期的报名费用等额奖金最终由获奖鸽所得。
3.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按照总报名费的90%除以27万元所得整数+1来决定取奖名额,每个整数获奖名额奖金27万元,+1获奖名额领取整数以外实际剩余报名费的90%。
(二)单羽育种技能赛
1.比赛项目:初级组 次级组 中级组 高级组
2.报名费用:10000元/羽,每组五羽(均有参赛资格)。
3.比赛方法:由参赛会员选定同一鸽舍同一名下任意五羽赛鸽组成一参赛组(相同环号不得重复项目)。正式比赛时,在五羽中任意选择三羽参赛,第一关比赛集鸽前一日21时确认参赛鸽环号,每组只能三羽参赛,不同组别的参赛鸽不得互相替换。以单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4.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1)初级组:参赛鸽100组(含)(参赛鸽超过100组时自动升级为次级组)取第一名颁奖,奖金450万元。参赛鸽不足100组,奖金为实际报名费的90%。
(2)次级组:参赛鸽101-160组(含)(参赛鸽超过160组时自动升级为中级组)取第一、二名颁奖,第一名450万元,第二名270万元。参赛鸽不足160组,第一名奖金450万元,第二名奖金为第一名奖金外所余报名费的90%。
(3)中级组:参赛鸽161-200组(含)(参赛鸽超过200组时自动升级为高级组)取第一、二、三名颁奖,第一名450万元、第二名270万元、第三名180万元。参赛鸽不足200组,第一名奖金450万元,第二名奖金270万元,第三名奖金为第一、二名奖金外所余报名费的90%。
(4)高级组:参赛鸽超过200组取第一名450万元、第二名270万元、第三名180万元颁奖外,报名每增加20组录取1个获奖名额,奖金90万元。增加不足20组,奖金为实际增加报名费的90%。
5.单羽育种技能赛前三名将各获得精致奖杯一樽。
(三)三羽育种技能赛
1.报名费用:10000元一组,每组三羽。
2.比赛方法:
(1)由参赛会员选定同一鸽舍同一名下任意三羽参赛鸽组成一参赛组(相同环号不得重复报名)。以三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
(2)如第一关上笼前仅有一组没破组,比赛成立。该组参赛鸽获得奖金为本项比赛参赛鸽组数报名费的90%。
(3)如任意一关仅有一组有效归巢参赛鸽,比赛成立。该组参赛鸽获得奖金为本项比赛参赛鸽组数报名费的90%。如第四关有两组有效归巢参赛鸽,实际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4)如第二、三、四关有效归巢参赛鸽全部破组,则依据上关有效成绩取奖。
(5)如第一关上笼前或第一关结关后全部破组,则以两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比尾羽);如在有效入奖名额内不足两羽,则以单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一名:总报名费45% 二名:总报名费27% 三名:总报名费18%
4.三羽育种技能赛前三名将各获得精致奖杯一樽。
(四)精英赛
1.报名费用:1000元、2000元、5000元、8000元
2.比赛方法:以单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3.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按照报名参赛鸽组数除以100所得整数+1来决定取奖名额,每个整数获奖名额奖金9万元(1000)、18万元(2000)、45万元(5000)、72万元(8000),+1获奖名额领取整数以外实际剩余参赛鸽组数报名费的90%。
报名截止时间:单羽中级养训技能赛须全额缴纳每次报名费用。2024年9月8日24时前将以上单羽育种技能赛、三羽育种技能赛和精英赛参赛单交于主办单位,并缴纳全部报名费用的50%作为定金,参赛组内的参赛鸽环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结束7日后,参赛会员可去主办单位领取临时项目明细。如未在7日内缴纳定金,主办单位有权废除该参赛会员本次项目赛参赛资格。资格赛集鸽前一日晚21时缴纳本次项目赛剩余全部款项,如未按时缴纳项目赛剩余报名费用的参赛会员,主办单位将拒绝其参加其他项目赛。本次项目赛报名作废,定金不予退还。
五、单场及多场项目赛
(一)报名时间:各单关赛集鸽前一日晚21时。
(二)比赛规则:以主办单位在各单关赛前通知为准。
六、单羽、多羽、技能项目赛有效报到时间及特殊情况处理机制
(一)单羽、多羽、技能项目赛有效报到期为各关开笼当日(天津地区)日落时间后半小时。参赛鸽任意一关未在开笼当日有效报道期内归巢,将失去该项目赛参赛资格。
(二)如果项目赛前参赛鸽丢失,由参赛会员本人自行负责,并补齐参赛报名费用,其他参赛鸽不得替补。
(三)首关赛
1.当第一关全会归巢鸽羽数不满足比赛继续进行的条件时,若本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项目赛归巢鸽不足取奖名次,四关综合、三关综合、双关综合、首关赛以结赛关第一关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实际剩余奖金由该项目赛第一关上笼鸽均分。
2.若第一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项目赛无归巢鸽,四关综合、三关综合、双关综合、首关赛实际奖金由该项目赛第一关上笼鸽均分。
(四)双关综合赛
1.当第二关全会归巢鸽羽数不满足比赛继续进行的条件时,若本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项目赛归巢鸽不足取奖名次,四关综合、三关综合、双关综合以结赛关双关综合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实际剩余奖金由该项目赛第二关上笼鸽均分。
2.若第二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项目赛无归巢鸽,四关综合、三关综合、双关综合实际奖金由该项目赛第二关上笼鸽均分。
(五)三关综合赛
1.当第三关全会归巢鸽羽数不满足比赛继续进行的条件时,若本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项目赛归巢鸽不足取奖名次,四关综合、三关综合以结赛关三关综合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实际剩余奖金由该项目赛第三关上笼鸽均分。
2.若第三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项目赛无归巢鸽,四关综合、三关综合实际奖金由该项目赛第三关上笼鸽均分。
(六)四关综合赛
1.若第四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项目赛归巢鸽不足取奖名次,实际剩余奖金由该项目赛第四关上笼鸽均分。
2.若第四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项目赛无归巢鸽,实际奖金由该项目赛第四关上笼鸽均分。
(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重大疫情及国家有关规定而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比赛日期将顺延。如30日后比赛仍不能正常进行,项目赛以结赛关的有效成绩为判定依据,按照本章节以上处理机制执行名次排定及奖金发放。
(八)三羽育种技能赛以其比赛方法细则为准。
一、职业鸽舍公开赛
职业鸽舍公开赛参赛鸽可以同时参加2024年开创者“铁鹰四关”鸽王大奖赛其他比赛项目。
(一)参赛条件与报名费用
1.参赛条件:本赛项仅限开创者(天津)秋季国际赛鸽俱乐部院内1—27号职业鸽舍参赛。
2.职业鸽舍公开赛报名费6000元/枚。
(二)参赛鸽注册与报名截止时间
1.参赛鸽注册:本次职业鸽舍公开赛各职业鸽舍内120羽赛鸽实行赛前登记注册制,自领购专环之日起,即确定注册120羽参赛鸽环号,参赛鸽一经注册不得更改。
2.报名截止时间:本次职业鸽舍公开赛各职业鸽舍须在2024年3月30日前交清全部报名费用。
(三)比赛方法
本赛项共27个职业鸽舍参赛,每鸽舍规定12个团体120羽参赛鸽(共计3240羽)。以单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为准,前者为胜。
职业鸽舍公开赛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前10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若发售职业鸽舍专环数量超过27舍(3240羽),每增加12个团体(120羽)增加1个职业鸽舍参赛名额,职业鸽舍公开赛将增加13个取奖名额,奖金各5万元。
二、职业鸽舍最佳教练奖
以各职业鸽舍注册的120羽参赛鸽在职业鸽舍公开赛所获名次排列成绩为准,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鸽成绩排名,前者为胜。
职业鸽舍最佳教练奖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各颁发奖杯一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