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翔冠赛鸽公棚第六届职业竞赛规程

辽宁盘锦翔冠赛鸽公棚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0日

2019年辽宁翔冠赛鸽公棚第六届职业竞赛规程

本届奖金1778.9万元   每羽收费3000

    冠军100万元  亚军50万元  季军25万元  殿军10万元  尾奖2.2万元  

大团体前五名 各奖2018款广汽本田-奥德赛商务汽车一辆

小团体前三名 各奖2019款 广汽传祺GM6商务汽车一辆


  奖品仅限汽车    颜色以实物为准  

 点击观看广汽本田-奥德赛MPV全景外观及内饰        点击观看广汽传祺GM6 MPV全景外观及内饰

100公里收费站及每关比赛  聘请裁判员及鸽友代表执裁  

采用逐羽唱号扫描  视频直播方式进行集鸽上笼

训放结束后上手探视  如鸽主见鸽不满意 全额退回参赛费 并将赛鸽免费领回

本届比赛无论集鸽多少  比赛照常举行  奖金全额发放  所有归巢鸽免费领回

            辽宁翔冠温馨提示  历届决赛分速参考 

第一届决赛冠军分速1401米    第二届决赛冠军分速1296米  

第三届决赛冠军分速1162米   第四届决赛冠军分速1066米    第五届决赛冠军分速1342

  特设预定金奖;凡预定会员时缴纳3000元保证金,同一名下所有参赛鸽都享有获得501-600名各奖2.2万元奖金的机会(未交保证金者名次顺延)

  即日起接受预定,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19630日。(以实际交费为准,并网上公布)保证金待100公里训放上手探视后,正式转为鸽主名下参赛费及饲养管理费。如探视无鸽,保证金全额退还。

承办单位:辽宁盘锦翔冠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盘锦市信鸽协会及全国各地鸽友代表

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参赛鸽必须是3050天鸽龄的健

 康鸽,并且必须佩戴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9年正式足环。实名制

 参赛 协议鸽免谈

2.参赛鸽由本公棚统一接种德国隆飞尔疫苗交鸽前已接种疫苗的参赛鸽须向

 本公棚主动说明备案。饲养全过程有德国隆飞尔健康用药计划作保证。

3.鸽友将参赛鸽交入本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

竞赛项目:

1.本次职业竞赛由热身赛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加站赛附加赛组成

2.热身赛:180/200公里 日期: 9月下旬  地点:内蒙左翼后旗

3.  预赛:300/330公里 日期10月上旬  地点:内蒙舍佰吐

  决赛:518/543公里 日期:10月中旬  地点:内蒙乌兰浩特

5.加站赛:543/560公里 日期:10月下旬  地点:内蒙乌兰浩特

参赛费用:

1.参赛费每羽2700,饲养管理费每羽300。 预定参赛时, 须交纳参赛保证

 金3000元(否则不予保留参赛序号)

2.100公里训放后,交费探视,上手看鸽。公棚将安排具体探视日期无需探视

 鸽主请提前通知本公棚(不予挑出)100公里训放结束后5日内鸽主必须

 按照实际存棚羽数交清同一名下全部参赛鸽的参赛费用,否则参赛保证金

 不予返还,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承办单位有权任何处理(不许认购)

3.外地鸽友可将参赛费直接汇入以下帐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

 注明参赛鸽主姓名、电话、汇款项目、羽数等,必须传真或微信至本公棚

 便查询,本公棚以传真为准。

农业银行 姓名:杨素莉 卡号:6228 4921 7801 1985 173(中国农业银行盘锦新区支行)

邮政银行 姓名:杨素莉 卡号:6217 9823 2000 0292 928(盘锦市双台子区渤海路营业所)

奖金分配:

1.热身赛:奖励前50名 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50

2万元

1.5万元

1万元

各奖3000

2.预赛:奖励前100名 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0

2万元

1.5万元

1万元

各奖3000

3.决赛:奖励前600名 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殿军

510名

11500名

100万元

50万元

25万元

10万元

5万元

2.2万元

501600名 2.2万(未交保证金者名次顺延

4.小团体赛:奖励前20名 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20

广汽传祺GM2019款270T自动精英版汽车一辆

2.5万元

 

5.大团体赛:奖励前5名 前五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殿军

5名

各奖广汽本田奥德赛2018款 2.4L 舒适版汽车一辆

6.双关鸽王各奖励前5

冠军

亚军

季军

殿军

5

各奖5024K金鸽子一樽 

7.三关鸽王各奖励前5

冠军

亚军

季军

殿军

5

各奖5024K金鸽子一樽

:所有获奖鸽的奖金、奖品及拍卖所得,全部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参赛细则:

1.小团体赛:凡同一名下7多于7羽的倍

 数则另算一编组ABC…以此类推小团体赛以决赛前600名内羽数多者

 为胜,如获奖鸽羽数相2羽。

2.大团体赛凡同一名下交15羽以上(含15羽)参赛鸽即具备参加大团体赛资

 格。多于15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编组ABC…以此类推。大团体赛以决赛

 当天晚18点,归巢鸽达到1000羽时在当天所有的归巢鸽中产生如当天归巢

 鸽未达到1000羽时在两天有效期内产生羽数多者为胜如归巢鸽羽数相同,

 则以第一羽归巢鸽的名次前者为胜。

 ·小团体赛编组在180公里热身赛结束后3日内鸽主自行确定参赛鸽足

 环号码编组,并传真至本公棚确认(不同名下的参赛鸽电话编组不

 予受理)逾期则以电脑自动排序分组为准,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大团体兼

 小团体)

3.双关鸽王赛:参赛鸽在预赛/决赛中的名次相加名次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

 以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4.三关鸽王赛:参赛鸽在热身赛/预赛/决赛中的名次相加名次前者为胜。如名

 次相同,以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5.各项职业附加赛:限比赛前一天晚18点结束报名90%作为奖励10%作为公棚

 组织费用,届时将公布比赛具体方案。

交鸽事宜:

1.交鸽时间:2019315日至715日 ,节假日不休息。

2.交鸽地点:盘锦市盘山县德胜镇,盘锦翔冠赛鸽公棚。

3.外地鸽友可通过空运至沈阳.锦州.营口机场,汽运至盘山客运站,铁路至盘锦

 站(运费自理),但须提前通知本公棚人员接收。

  联系人:杨庆玉 刘旭:18604278999

  电话: 0427-5697555       传真:0427-558244

职业精英赛规程

(限决赛产生)

1、参赛费每羽2000元,限收1000羽,奖40名。

2、探视结束三日内确定环号,一经确定不可更改。丢失死亡按自然淘汰处理。

3、如报名羽数不足1000羽,按实际缴费90%用于发放奖金。

4、即日起接受精英赛报名。

5、精英赛:奖励前40 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 名

 11-40名

 50万

 25万

 10万

  5万

各2万

 

竞赛规则:

1.比赛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信鸽

 公棚规则》。参赛鸽路训不少于10-12次,并在互联网上及时公布。

2.比赛采用国际标准GPS

 先进的德国隆飞尔优必胜电子扫描系统计时电子环随时以外码内码及比赛

 变码、密码认证查核按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领先分速相同按计时

 系统自动排列顺序为准

 丢失鸽按自然淘汰处

 理。

3.100/180/300/518/543公里赛事,均由裁判员及监赛人员负责集鸽扫描

 入笼运输司放本公棚工作人员不参与以上全部过程)监赛人员为

 前一站的7名、17名、27名、37名、47名鸽主所有参赛鸽主可自愿报名参加

 公棚免费安排食宿鸽友可自备U盘从公棚微机中拷贝收费站及每关比赛集鸽

 上笼清单。

4.决赛集鸽由裁判员逐一读号核对集鸽将采用一次性特制.防揭.密封足环

 环如有人为造成的破损或揭开均成绩无效名次下移决赛报到有效期为

 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

 决赛上笼未获奖鸽均分(团体奖除外)未交参赛保证金的参赛鸽没有资格参

 与501-600名220万元奖金均分

5.决赛后将举行加站赛所有决赛未获奖参赛鸽必须参加,参赛费90%作为奖金,

 交费的得奖不交费的得名次奖金分配以交费为准加站赛前100名及获奖

 鸽参加拍卖,届时公布具体方案。

赛鸽归属:

1.2019715日前参赛鸽如发生丢失或病亡,承办单位将及时通知参赛鸽主

 补交,补交鸽仍具备团体赛的参赛资格715日后,参赛鸽发生丢失或病亡

 按自然淘汰处理本公棚不负责赔偿因伤病不能参赛的赛鸽本公棚通知参

 赛鸽友领回。为保证参赛鸽的竞技状态,100公里收费探视结束后,各站比赛

 前参赛鸽将正常家飞及路训,飞失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2.决赛结束后,在本公棚拍卖大厅举行颁奖及拍卖大会对决赛前600名获奖鸽

进行拍冠军-100名起拍价5000101-600名起拍价3000元,拍卖收

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需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3.未拍出的获奖鸽,由鸽主交纳拍卖底价40%领回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

 领回拍卖结束后7天内鸽主不来领取视为放弃承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

 迟归鸽外地托运费自理。

4.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突发因素,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而

 导致比赛不能进行,本公棚将退还鸽主所交参赛费。

5.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盘锦翔冠赛鸽公棚。